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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宣贯装饰抹灰工程
发布来源: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发布日期:2025-04-09 13:13:28

四川地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宣贯装饰抹灰工程

1.1 装饰抹灰工程

1.1.1 主控项目

1.1.1.1 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1.1.1.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或进行界面处理。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1.1.1.3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1.1.4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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